2016年初有位老伯在捷運上指責二十多歲的女孩不讓座,被罵哭的女學生藏在衣袖下的卻是歷經塵暴後的傷疤。2015年的台鐵列車上,有一名只買到站票的孕婦,上車後隨意找位子坐下,被一位女乘客要求起身後,心生不滿,憤而拍照並上PTT發文抱怨,後被網友攻擊「自己有身孕,為什麼不提早買有座票,卻要求辛苦訂票的別人讓位?」而事件中的女乘客後來也上網回應,表明自己也是孕婦。
前些時日,有位婦人因為在網路辱罵捷運上未讓座的女學生,遭到輿論撻伐,也有不少網友紛紛表達自己對設立博愛座的看法——坐在台灣的博愛座上,心臟必須很強,因為不只要面對「你適合坐在博愛座嗎?」的眼光,也可能當場就被指責開罵。
捷運上的博愛座本是好意,不料竟成事端。
社會上存在著許多似是而非的道德壓力,使得許多人上捷運後乾脆站著,避免成為眾矢之的。
為什麼讓座會造成糾紛?沒有坐在博愛座就不需要讓座嗎?坐了博愛座就應該受到道德檢視嗎?那麼火車的有座票是否也屬於該讓座的範圍呢?
關於到底該不該讓座?也許我們可以先想想,為什麼要讓座?有人會說,這答案很簡單,就是讓比較有需求的人優先享有座位,這樣當自己有需求時,也就能被照顧到。於是,當有人認為自己有需求,卻沒有座位可坐時,有沒有要求別人讓位的權利?如果答案是可以,那麼孕婦、老伯的指責就有道理了嗎?若是你認為不該開口要求讓位,別人又要如何得知「你比他更需要座位」?
讓位出自於「自己的善意」,當我們看見別人比自己更需要座位,選擇起身讓座,這樣的美好,建立在「關懷他人」及「看見需要」上。所以重點不在於是否設立博愛座,而是我們有沒有培養「關懷他人需要」的情操。
如果我們隨時在意別人的需要,沒有博愛座,也會覺得需要讓座;如果我們隨時關懷他人,即使看到有人坐在博愛座上,也會多想想對方是否有隱形需求,而不會用訓斥的語氣,標榜自己的正氣凜然。因為「道德是用來要求自己,而不是譴責他人的」。
台大哲學系林火旺教授曾說,道德的目標就是「心中有別人」,因此我選擇讓座、我選擇收斂脾氣不隨便開罵、我上網發言尊重他人隱私,都是心中有別人的表現。而捷運和火車的讓座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是無劃位的公共財,後者則為有劃位的暫時私有財——在固定的時段和車班內,我擁有這個座位,而我選擇是否讓出這個私有財,就是一種超義務的表現。就像年初南台灣大地震時,有些商家選擇不營業,到災區捐助免費物資,這樣的舉動,就是超義務的道德行為,不做不會有人譴責,但做了就是讓人覺得感動。
捷運讓座的美意,在規畫博愛座之後,就像是道德義務,如果看到更需要的人卻沒讓座,便會受到輿論壓力。但當大家都忘記「關懷他人需要」的初衷,只拿道德去譴責他人時,就失去了美善的互動。